一、每年二月份辦理家庭母語月與父母或家中長輩說母語活動。
二、家庭母語月-母語週記:每週使用母語與家長或長輩互動,由家長或長輩協助完成;每週紀錄與誰說了母語,為期一個月記錄於表格(附件一),可貼於聯絡簿或另行設計,完成紀錄者,學校得本權責配合學校獎勵制度予以獎勵。
三、母語歌謠傳 SONG :親子用母語唱一首歌謠,記錄於母語週記,或上傳至網路社群媒體(例如 FB 、 Youtuber 等)與親友分享。如以網路分享方式,請填寫附件二回傳至教育局信箱(alice11190@tn.edu.tw),並於信件主旨上註明:母語歌謠傳 SONG ,經承辦人確認網址可點閱,且影片為自創無抄襲及版權侵犯疑義,經回傳獲得一組抽獎密碼,將於教育局公開場合或平台公開抽獎,得獎者贈送神秘小禮物。四、模範母語家庭:
(一)推廣親子參加母語認證,凡家中有親子均獲得閩、客、原母語認證者,鼓勵學校提報,將於 221 世界母語日予以表揚。
(二)為獎勵本市原住民學生家庭使用母語,請各校調查原住民族學生以族語進行家庭親子溝通人數,並請配合學校獎勵制度予以獎勵五、母語志工或家長表揚:各校可遴選校內協助推廣母語之志工或家長,無論是升旗期間或晨光課程推廣,學校於公開場合予以表揚。
六、推薦優質的母語節目:學校也可推薦學生優質的母語節目,並規劃創意作法,依學生創意給予獎勵,鼓勵每個人都有權使用自己的母語表達思想,甚至進行創作。
七、辦理校內宣導:各校於家庭母語月實施期間,搭配 221 世界母語日,由校長或學校教師對全校師生宣導家庭母語概念,並利用校內跑馬燈或於校門口張貼海報加以宣導;亦可於辦理校內各項活動,如:元宵母語燈謎、母語最美、母語卡比賽等,結合家庭母語,增強家庭母語使用環境。
八、各校可以自行規劃家庭母語月相關創意作為或具體推動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