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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會計室 | 2022-04-21 | 點閱數: 131

轉知行政院修正「各機關派員參加國內各項訓練或講習費用補助要點」第二點、第三點、第四點,自 111 年 4 月 14 日生效,請查照。

  • 修正各機關派員參加國內各項訓練或講習費用補助要點第二點、第三點、第四點.pdf
    1) 修正各機關派員參加國內各項訓練或講習費用補助要點第二點、第三點、第四點.pdf
  • 修正各機關派員參加國內各項訓練或講習費用補助要點第二點、第三點、第四點修正對照表.pdf
    2) 修正各機關派員參加國內各項訓練或講習費用補助要點第二點、第三點、第四點修正對照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