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
正取: 01 高均元
備取:無
※請正取人員於 108 年 8 月 28 日(星期三)下午 4 點前至本校教導處完成報到手續(若臺南市政府宣佈停班則順延一天)。逾期未報到者,視同棄權,註銷其錄取資格,並由備取名單依序遞補。
※請符合第 3 次報名資格者(閩南語、美勞、律動),於 108 年 8 月 29 日(星期四)下午 3 時前,將報名資料以掛號寄達或親自送達本校教導處(星期六、日不受理現場報名):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2.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3.或大學以上畢業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