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依據
一、教師法、教育人員任用條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甄選作業要點等有關規定。
二、臺南市教育局資訊中心 109 年 7 月 30 日教育局公告編號 162177 。
貳、甄選名額及聘期
一、甄選類別:兼任教師、教學支援人員。
二、代理職缺:閩南語教師 1 人、博物館美學教師 1 人、律動教師 1 人。(每周暫定節數閩南語 6 節、博物館美學 12 節、律動 6 節。須積極配合本校辦理相關成果發表活動。以上視情況調整節數及配課,詳細上課時間須配合學校排定之課表,待市府核定後節數亦有可能更改,請應聘者註明可教學科目。)
三、錄取名額:各正取 1 名,備取 1 名。
四、聘期: 109/08/31-110/06/30 。(實際期間以市府核定為準,若聘任期間發生損及校譽或教學品質不佳,嚴重影響學生權益者,經教評會決議後,即解聘不任用。)
五、待遇:依實際上課節數核實發給鐘點費,每節鐘點費 320 元,勞保、勞退、二代健保依規定繳納。
六、如代理原因消失時,應即無條件解聘。
七、上述備取,以補足本次甄選應錄取之名額為限。如甄試成績未達 70 分,不予錄取,且經甄選委員會議決議後得予「從缺」,另備取名額得予酌減或取消。
參、報名資格
一、基本條件: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者(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設有戶籍未滿 10 年者,不得參加甄選)。
(二)無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 9 條第 1 項各款之情事。
(三)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 31 條、第 33 條規定之情事。
(四)以不適任教師資遣或退休者不得報考。
二、資格條件:
(一)第 1 次報名資格: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2.同時列為臺南市 109 學年度市立國民小學教師聯合甄選候用名冊者。
(二)第 2 次報名資格: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2.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三)第 3 次報名資格: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2.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3.或大學以上畢業者。
(四)閩南語教師,須兼具資格:
1.具該語言 2688 專案支援人員認證教學資格。
2.或教育部中高級以上閩南語能力認證。
3.或成大台灣語文測驗中心閩南語認證檢測中高級以上證書者。
肆、公告時間、方式及簡章表件
一、公告時間: 109 年 08 月 15 日(星期六)至 109 年 08 月 28 日(星期五)。
二、公告方式:本校網站(https://web.gres.tn.edu.tw/ 、臺南市教育局資訊中心代課人力系統(http://104.tn.edu.tw/Jlist.aspx 。
三、簡章表件:本校網站下載使用(簡章、報名表、切結書等)。
伍、報名日期、地點及聯絡電話、應繳交證件及方式
一、報名日期:採一次公告分次招考方式辦理,正取錄取人數額滿不再辦理第 2 或第 3 次招考,惟是否額滿,請自行查閱本校網站(https://web.gres.tn.edu.tw/ 公告。
(一)第 1 次報名時間: 109 年 08 月 17 日(星期一)至 109 年 08 月 21 日(星期五)每天上午 9 時~12 時、下午 2 時~4 時(逾時恕不受理)。
(二)第 2 次報名時間: 109 年 08 月 25 日(星期二)上午 9 時~12 時、下午 2 時~4 時(逾時恕不受理)。
(三)第 3 次報名時間: 109 年 08 月 27 日(星期四)上午 9 時~12 時、下午 2 時~4 時(逾時恕不受理)。
二、地點及聯絡電話:本校教導處,電話: 06-5731658 。
三、應繳交證件:(請依序排列整齊,資料恕不寄還)
(一)甄選報名表(如附件 1 ,請至本校首頁下載)。
(二)服務切結書(如附件 2 ,請至本校首頁下載)。
(三)國民身份證正本查驗,影本 1 份。
(四)相關學歷證件正本查驗,影本 1 份(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具專長者檢附證明)。
(五)國小教育階段教師合格證書或師資職前教育課程修畢證明書正本查驗,影本 1 份(第 1 、 2 次報名需檢附,第 3 次報名無則免)。
(六)臺南市 109 學年度市立國民小學教師聯合甄選之成績單正本查驗,影本 1 份(第 1 次報名需檢附,第 2 、 3 次報名無則免)。
(七)其他相關文件影本(教學支援人員認證、服務證明、敘獎資料…)。
四、報名方式:檢同有關證件親自報名(通信報名不予受理) ,當日下午 5 時於本校網頁公告甄選名單,不另行通知。
陸、甄試日期及地點
一、日期:
(一)第 1 次甄選日期: 109 年 08 月 24 日(星期一)上午 8 時 30 分(報到截止時間 8:20 ,隨後現場抽籤甄選序號)。
(二)第 2 次甄選日期: 109 年 08 月 26 日(星期三)上午 8 時 30 分(報到截止時間 8:20 ,隨後現場抽籤甄選序號)。
(三)第 3 次甄選日期: 109 年 08 月 28 日(星期五)上午 8 時 30 分(報到截止時間 8:20 ,隨後現場抽籤甄選序號)。
二、地點:光榮國小。
柒、甄選方式及配分比例
一、試教(50%):
(一)範圍:由考生自訂該科教材,版本不限。
(二)時間:每人 5 分鐘。
(三)試教現場無學生。
二、口試(50%):
(一)口試內容:教育理念、教學知能、班級經營及學校行政相關問題與口語表達能力。
(二)時間:每人 5 分鐘為原則,於試教應試完竣後隨即舉行。
三、甄試總成績計算及相同時之處理方式:
甄試總成績最高為 90 分,最低為 70 分,未達最低分數者,不予錄取。總成績相同者,依試教、口試等成績高低排序,兩科成績皆相同時,則由本校教師甄選委員會決定。
捌、甄選結果通知、成績複查、公告錄取及報到
一、甄選結果通知: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審議甄選結果,以電子郵件寄發個人成績給考生。
(一)第 1 次甄選結果通知: 109 年 08 月 24 日(星期一)下午 2 時。
(二)第 2 次甄選結果通知: 109 年 08 月 26 日(星期三)下午 2 時。
(三)第 3 次甄選結果通知: 109 年 08 月 28 日(星期五)下午 2 時。
二、成績複查:凡欲申請複查成績者,請攜帶國民身分證准考證,限本人親自於上述時間,至本校教導處以書面申請【申請複查考試成績,不得要求提供參考答案,亦不得要求告知試教委員及口試委員之姓名或其他有關資料】。
(一)第 1 次成績複查: 109 年 08 月 24 日(星期一)下午 3 時前。
(二)第 2 次成績複查: 109 年 08 月 26 日(星期三)下午 3 時前。
(三)第 3 次成績複查: 109 年 08 月 28 日(星期五)下午 3 時前。
三、甄選結果公告:錄取名單公告在本校網站並通知錄取人員,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一)第 1 次甄選結果公告: 109 年 08 月 24 日(星期一)下午 4 時。
(二)第 2 次甄選結果公告: 109 年 08 月 26 日(星期三)下午 4 時。
(三)第 3 次甄選結果公告: 109 年 08 月 28 日(星期五)下午 4 時。
四、第 1 次甄選錄取人員須於 109年08 月 25 日(星期二)上午 9 時到本校接受教評會審查,審查通過後報到,如逾期未報到者,即予取消應聘資格,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第 2 、 3 次甄選錄取人員受教評會審查日期另行通知。
玖、其他
一、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力之因素,而致上述日期需作變更,悉於本校網站(https://web.gres.tn.edu.tw/ 首頁公告。
二、應考人之基本條件、報名資格,如於聘任後發現偽造不實者,應予解聘,尚未聘任者,註銷錄取資格,如涉及刑責,應由應考人自行負責。
三、錄取聘任之代理教師於受聘期間,應享之權利與義務,則依教育部訂定發布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 14 條、第 15 條暨「臺南市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補充規定」等相關規定辦理。
拾、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